舒城县房屋拍卖-安徽朗坤
舒城县房产司法拍卖公告
受舒城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司2017年9月7日下午三点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www.pm.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1、舒城县城关镇广厦路西侧张家院201号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舒字第00024399号),建面122.37㎡,参考价47.8万元。(保证金5万元)
2、舒城县南港镇合安路段南侧一、二层非住宅(产权证号:皖舒字第00016793号,亚达加油站隔壁),建面104㎡,参考价48.3万元。(保证金5万元)
二、注意事项:1、有意者请现场勘查标的,参与者请于9月6日17:00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名称:舒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000059117110300000018】,竞买不成全额无息退还;2、拍卖前凭保证金收据原件及有效证件办理报名手续;3、优先权人需持委托法院书面确认函报名,逾期为主动放弃;4、其他详见《竞买人须知》、《拍卖规则》。
三、咨询电话: 0551-64682323 、18955157757 、详情登录:www.anlkpm.com
六安市舒城县房产司法拍卖-竞买人须知
第一条 本次拍卖的标的为:(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标的1: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广厦路西侧张家院201号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舒字第00024399号),建面122.37㎡,参考价47.8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标的2:安徽省舒城县南港镇合安路段南侧一、二层非住宅(产权证号:皖舒字第00016793号,亚达加油站隔壁),建面104㎡,参考价48.3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第二条 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到标的所在地查验标的,并对标的进行谨慎选择。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如悔拍,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 拍卖人对标的按实物现状进行拍卖。(具体详见评估报告描述)
第四条 本次拍卖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包括但不仅限于本标的是否有抵押、是否有其它人民法院查封、能否办理产权登记过户手续等情况,均由竞买人自行了解掌握,拍卖人、委托人均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五条 竞买人资格的要求: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或具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且竞买行为已征得法定关联人的完全同意。竞买人须提交以下文件:①舒城县人民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原件,②单位参与的提交:年检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材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③自然人参与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
优先权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交委托法院出具的书面资格证明原件原件。
第六条 本次拍卖的网络竞价系统地址为:http://www.caa123.org.cn/
第七条 本次拍卖的开始时间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系统显示为准。
本次拍卖由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组成。
自由报价时间2017年9月7日15时00分起至2017年9月8日15时00分止。在自由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对拍卖标的进行报价,各竞买人的每次有效报价随即成为当前报价。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报价期。限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自由、限时竞价具体时间以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显示为准。限时报价期可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在每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新的限时报价周期;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该次网络竞价活动的最高报价。
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最终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最高者即成为买受人。涉及优先购买权的,依据《拍卖规则》规定进行拍卖,并确定买受人。
第八条 本次拍卖加价幅度为2000元,竞买人在拍卖过程中,一经网络竞价系统报价,不得撤回。本项目所涉及的价款币种均为:人民币。
第九条 竞买人报价未达到拍卖标的保留价时,拍卖不能成交。
第十条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到拍卖人指定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价记录单,买受人应在2017年9月20日17时前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拒签、悔拍、逾期缴纳成交价款、佣金等的均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按相关法律执行。
第十一条 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拍卖人提供拍卖相关资料。标的过户、移交等事宜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原产权人的费用)。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等欠费有买受人自行调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竞买人一经办理竞买手续并参与报价,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本须知和《拍卖规则》各项条款,对内容无疑议,并承诺自愿遵守。
第十三条 本《须知》是《拍卖公告》、《拍卖规则》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本项目《拍卖公告》发布于2017年8月3 日《新安晚报》,同时发布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及拍卖人网站。
本项目咨询电话:0551-64682323 18955157757 市场监督电话:0551-65602633
六安市舒城县房产司法拍卖--拍卖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根据人民法院关于涉诉资产拍卖的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
第二条 本次拍卖活动将在(上述)法律、法规、政策和本规则界定的范围内组织进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拍卖活动中的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和其他相关各方当事人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 拍卖人、委托人
第四条 拍卖人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本次拍卖活动的拍卖人为安徽朗坤拍卖有限公司
第五条 委托人是指委托拍卖标的的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活动的委托人为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
第六条 拍卖人应当应竞买人要求向其展示标的评估报告副本复印件等资料。
第七条 拍卖人仅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对标的按现状进行拍卖。
第八条 拍卖人有权根据本规则的规定,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对涉及的法律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处理。
第三章 竞买人与买受人
第九条 竞买人是指根据拍卖人的要求,已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和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条 买受人是指以不低于保留价的最高应价竞得标的的竞买人。
第十一条 拍卖开始前,意向竞买人应当按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将竞买保证金交纳至委托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名称:舒城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开户行:安徽舒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20000059117110300000018】(缴款单注明标的名称)。
第十二条 网络竞价说明:1、意向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确认到账后,在公告规定时间内到拍卖人指定地点,凭真实、合法、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和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相关凭证办理竞买手续,签署《竞买须知》和《拍卖规则》等拍卖文件,方可取得竞买资格,并凭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系统发放的帐号、密码自行登录系统参与竞价。上网设备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竞买人应对其竞买帐号、登录密码的安全保密负责,参与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只能对应一个账号(用户名)。此账号(用户名)仅供竞买人本人使用,凡使用以竞买人的账号(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进行的操作,均视为该竞买人的行为,竞买人应当对以其账号(用户名)的所有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拍卖人、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站对以下情形不承担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竞买人未在报价期限内报价的;
(二)竞买人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帐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三)竞买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的;
(四)竞买人竞价所出价格一经确认出价,即为真实有效出价;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等其他不可抗力因素。
4、如因不可抗力、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导致网络拍卖无法进行的,由委托人确认拍卖方式。
第十三条 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对买受人的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限制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如因此而带来标的无法交付、过户等后果均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四条 司法拍卖存在依法暂缓、中止或撤回的风险,意向竞买人办理了竞买登记手续,即表示其已充分了解并认可上述风险,并不得向委托人、拍卖人提出任何损失要求。
第十五条 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现场查勘标的情况。竞买人一经取得竞买资格,即表明其已充分了解情况,已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不得悔拍,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六条 本次拍卖活动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进行竞价。拍卖为有保留价的增价式拍卖。在网络拍卖开始后,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 网络竞价时,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竞价系统进行报价。竞价开始和结束时间以网络平台显示的时间为准。
第十八条 标的不涉及优先购买权的,高于保留价的最高报价者即成为买受人。涉及优先购买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在拍卖过程中可以不参与竞价,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报价,则优先购买权人成为最终买受人;如有更高报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报价(等于或高于保留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顺序相同的多个优先购买权人均表示买受的,以抽签方式决定买受人。
优先权人资格须取得委托法院书面确认,且需于报名截至前缴纳保证金办理报名手续。
第十九条 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标的设有保留价,当竞买人的最高报价达不到保留价时,拍卖不能成交。
第二十条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2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拍卖报价记录单。
第二十一条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成功竞得标的,买受人所付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买受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剩余拍卖成交价款全额汇至委托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佣金汇至拍卖人指定账户。
第二十二条 拍卖佣金收取比例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按5%收取;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3%收取; 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按2%收取;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按1%收取;超过1亿元的部分,按0.5%收取。收取方式为:分段计算,累加收取。
第二十三条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确认收到买受人全部款项及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报告书》后,由委托人向买受人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持相关成交证明文件及法律文书自行到国家相关部门办理变更、过户手续,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 拍卖结束后,未竞得的竞买人保证金,由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第二十五条 本规则是《竞买人须知》、《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公告》文件等必要的组成部分,具同等法律效力,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同知晓且认可本规则所有内容。
第二十六条 拍卖标的:(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
标的1:安徽省舒城县城关镇广厦路西侧张家院201号房屋(产权证号:房地权舒字第00024399号),建面122.37㎡,参考价47.8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标的2:安徽省舒城县南港镇合安路段南侧一、二层非住宅(产权证号:皖舒字第00016793号,亚达加油站隔壁),建面104㎡,参考价48.3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咨询电话:0551-64682323 18955157757
安徽朗坤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 八月 三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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