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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涉诉资产拍卖工作座谈会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涉诉资产拍卖工作座谈会

 23下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召开涉诉资产拍卖工作座谈会,省高级法院司法鉴定处葛增勇处长、合肥市中院司法鉴定处王萍主任、省商务厅流通处杨从军处长、孔泰主任,安徽天翔拍卖公司、安徽九华拍卖公司、安徽新桥拍卖公司、安徽盘龙拍卖集团、安徽金龙拍卖公司、安徽盛佳拍卖公司、安徽物华拍卖公司、安徽双赢拍卖公司、安徽新世纪拍卖公司和省拍卖协会秘书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黄洋洋主持了会议。

 首先,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负责人郭兆志,介绍了2014年中心涉诉资产拍卖工作情况,全年中心受理全省法院涉诉资产交易769宗,成交396宗,成交率51.5%,成交额9.9亿元,增值额3549.67万元,增值率9.85%。全省16个地市已有13个市涉诉资产进入中心网进行拍卖。司法拍卖工作改革成果主要体现在:一是进场网络拍卖意识进一步增强。绝大多数拍卖机构从法院获得项目交易资格后第一时间与中心联系,并积极阐述项目特点,为顺利成交打下基础;二是交易流程日趋统一。涉诉资产交易采取网络竞价的拍卖形式,流程清晰明了愈来被广大竞买人认可;三是网络竞价促交易公开、公平、公正。为涉诉资产顺利交易搭建良好的交易平台;四是拍卖成交率显著提高。由于涉诉资产拍卖中心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有效地推动了标的物的受众面,提高了拍卖成交率;五是中心平台功能日益凸现。中心工作人员不断总结经验,联合拍卖机构做实每个细微环节,平台功能日益凸现。同时,对进一步做好司法拍卖工作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中心平台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探索司法变卖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的新途径;三是固化法院、拍卖机构、交易中心三方职权和交易流程;四是三方联动解决拍卖评估价过高问题。

 拍卖企业负责人在座谈发言时,对省、市两级法院和中心为我省拍卖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做了大量工作表示感谢。并就中心协助拍卖企业加大涉诉资产拍卖的招商力度,降低费用减轻拍卖企业的负担,进一步规范涉诉资产拍卖程序简化手续,强化拍卖过程的监督等提出了意见与建议。葛增勇处长、王萍处长和黄洋洋主任分别作了解答,并表示以“法无禁止即可为”态度,进一步改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拍卖企业做好服务,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涉诉资产拍卖成交率。

 会上,杨从军处长首先代表拍卖行业的主管部门,对交易中心和省市两级法院在涉诉资产拍卖中鼎力支持我省拍卖企业的发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和提供良好服务表示谢意。同时根据平时拍卖企业的反映和诉求,提出如下建议:一是降低佣金。可根据不同的拍卖标的,拍卖企业在拍卖活动中付出的多少,按不同的比例收取佣金。涉诉资产的拍卖,拍卖企业为此付出大量人力、财力,中心收费比例可降低些。容易拍卖的商业地产,拍卖企业付出的较少,交易中心的收费可高些;二是提高工作效率。一次涉诉资产的拍卖,拍卖企业要多次往返法院和交易中心,延长了拍卖周期,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可采取减少环节和网上办事的方法,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三是扩大业务合作。交易中心有较好的经营场所和网络平台,拍卖企业有自己的招商方式和经营优势,通过合作两者的优势结合起来,拍卖企业可利用交易中心将自己的业务带到交易中心来做,同时交易中心也可将一些项目如矿产资源、农村集体用地的交易交给拍卖企业来做,进一步扩大公共资源的交易成交率;四是涉诉资产上淘宝网的问题。首先他违背了民事诉讼法第247条,涉诉资产的处置首先是拍卖,拍卖不成的法院可变卖。淘宝网只能是网上竞价变卖的一种形式,淘宝网也公开声称,他们只是提供一个平台,不是他们进行拍卖。因为拍卖法规定,拍卖是在拍卖师主持下的拍卖活动。其次法院干了拍卖企业的事,自己发拍卖公告、带人看拍卖标的,与当前司法改革涉诉资产鉴定、处置分离的精神相悖;三是竞买人的合法权利的得不到保护。在淘宝网上买的的物品如有瑕疵或过不了户,法院和淘宝网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将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等等问题。

 会前,与会人员参观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信息技术中心,拍卖大厅及评标议标室等工作场所。(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