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88号荷塘月色14幢301室司法拍卖公告
项目 名称 |
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88号荷塘月色14幢301室司法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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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编号 |
2013CQLP04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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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时间 |
2013年11月5日9时 自由竞价周期:60分钟;延时竞价周期:5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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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地点 |
安徽省人民法院诉讼资产交易中心网 竞价大厅网址:http://bd.ahsszc.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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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方式 |
网络电子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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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标的 |
合肥市庐阳区固镇路88号荷塘月色14幢301室。具体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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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权证号 |
所在层数/总层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房屋用途 |
竣工日期 |
评估价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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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庐130052400号 |
3/11 |
钢混 |
152.77 |
住宅 |
2006-8-29 |
111.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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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房产拍卖标的情况详见北京宝孚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宝孚(2013)估(房)字第21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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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 说明 |
拍卖标的以现状移交。竞买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转让标的,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自行承担因政策变化带来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相关质疑须公告截止前提出。凡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转让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转让房产现状及拍卖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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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协助受让方办理房产移交、过户等手续。办理上述手续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由房屋产权人和受让方按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其中产权人应承担的相关税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财产有关税收问题的复函》(国税函[2005]869号)文的有关规定由委托方优先从交易价款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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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目前有人使用,委托法院负责拍卖房产的清场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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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 底价 |
111.83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
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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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银行资信的境内外企业法人、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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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 |
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为自2013年10月14日8:00起至2013年11月4日17:3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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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的申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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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人应于公告及标的展示期限截止前至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五楼517室(产权三科)提出竞买申请,填写《意向申请登记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④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 ⑥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携带: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原件; 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合肥招标投标中心往来结算收据; ⑤退还保证金声明函(格式附后)。 (三) 优先购买权人还须提供法院出具的证明或相关资料(如租赁合同等)。 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竞买人公章(自然人由本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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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
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48049)汇入竞买保证金15万元,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④号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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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价款支付方式 |
买受人须自拍卖成交次日起10日内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或法院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拍卖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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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 咨询 |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51- 62692617 传 真:0551- 62610397 地 址: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517室(产权三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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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现场和查看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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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朝阳 电 话:15905659009 0551-82313393 地 址: 合肥市长江西路478号松芝万象城B座14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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