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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拍卖-安徽省盛唐

     

受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2015年7 月 21日(星期二)下午3 时,在寿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举行拍卖会。

一、 标的物:

1、位于寿县堰口镇十字路街道,十迎路北侧一宗土地,土地性质国有,用途工业,使用面积约34464平方米,参考价644.5万元。

2、位于寿县寿春镇南照壁巷西7号营业房,建筑面积约58.62平方米,有房产证。参考价41万元。

3、位于寿县寿春镇城东小学对面宾阳小区102室,营业用房,建筑面积约41.41平方米,有房产证。参考价37万元。

4、脚手架、塔吊、搅拌机、活动板房等参考价48.68万元。

二、咨询,展示,登记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下午5时止。

三、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四、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1号标的物保证金100万元;2号标的物保证金5万元;3号标的物保证金4万元;4号标的物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到账为准,并在寿县人民法院办理竞买登记手续。若竞买不成功,保证金在5日内退还(不计息)

五、保证金汇至:户名: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寿县十字街支行,账号:100665223080010001.

六、咨询电话:法院0564-4226230,公司0564-3327506,13905642206。

七、地点:六安市皖西路红街A2西单元1302室。

                                      安徽省盛唐拍卖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