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1月15日8:30起在安徽省人民法院涉诉资产交易中心网(www.ahsszc.cn或bd.ahsszc.cn)以“网络电子竞价”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肥东撮镇泰昌嘉园小区房产:
标的一:泰昌嘉园小区3幢601号住宅;建面约177.46㎡,参考价:52.2万元,保证金6万元;
标的二:泰昌嘉园小区3幢604号住宅;建面约177.46㎡,参考价:52.2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标的三:泰昌嘉园小区4幢601号住宅;建面约177.46㎡,参考价:52.2万元,保证金6万元;
标的四:泰昌嘉园小区4幢604号住宅;建面约177.46㎡,参考价:52.2万元,保证金6万元;
标的五:泰昌嘉园小区3幢S108号商业用房;建面约88.18㎡,参考价:70.5万元,保证金8万元;
标的六:泰昌嘉园小区4幢S108号商业用房;建面约88.18㎡,参考价:61.7万元,保证金7万元;
标的七:泰昌嘉园小区1-2幢第1-2层商业用房;建面约2232.91㎡;参考价:1372.6万元,保证金138万元;
标的八:泰昌嘉园小区1-2幢第4层商业用房;建面约:1648.99㎡,参考价:577.1万元,保证金58万元。
二、时间地点
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11月14日17:00止,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
三、注意事项
部分标的物房产上存在有争议的租赁关系;
竞买人须于前述公告期限内,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以电汇、转账的形式向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安徽省环境能源交易所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光大银行阜南路支行;账号:76700188000048049)汇入标的竞买保证金,并至合肥市阜阳路17号合肥招标投标中心一楼服务大厅4号财务窗口开具往来结算收据。
公告期限届满,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买受人后,买受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拍卖价款,其他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咨 询 电 话:0551-63352888 13956092611 戴女士
法院监督电话:0551-65352261
公 司 网 址:www.jiuhuapm.com.cn
合肥招标投标中心网址:www.hfztb.cn
安徽九华拍卖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