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6〕15号
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
为全面掌握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状况,进一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会继续对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现将2015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一)2015年12月31日前具有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
(二)2015年度内开展艺术品拍卖活动的其它拍卖企业。
二、填报日期
2016年5月1 - 15日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在5月1日前通知本辖区内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认真按照填报项目(见附件)做好数据信息整理和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填报。
(二)请各有关拍卖企业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a123.org.cn)进入用户中心,按要求在“专项统计管理”中进行填报(填报流程见附件)。
当年未发生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的具备《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也须做“0”申报。
填报务必保证数据准确、完整、翔实,不得空白;所有要求上传之凭证需原件扫描(或拍照),图像清晰,不得造假。
企业当年发生文物和艺术品经营活动而未进行填报的,将按“0”处理,并可能影响到企业往后相关审批和认定。
四、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张 菁 010 – 68391137 - 8011
填报内容咨询:余锦生 010 – 68391137 - 8017
附件:1.数据填报流程
2.《2015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表》
3、全国文物拍卖企业名单(截至2015.12.31)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