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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文件

中拍协〔201615  

 

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

为全面掌握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发展状况,进一步促进其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商务部《拍卖行业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会继续对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现将2015年度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企业范围

(一)20151231日前具有国家文物局《文物拍卖许可证》的拍卖企业;

(二)2015年度内开展艺术品拍卖活动的其它拍卖企业。

二、填报日期

201651 - 15

三、填报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拍卖行业协会在51日前通知本辖区内有关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认真按照填报项目(见附件)做好数据信息整理和准备工作,并督促企业按期完成填报。

(二)请各有关拍卖企业于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aa123.org.cn)进入用户中心,按要求在“专项统计管理”中进行填报(填报流程见附件)。

当年未发生文物艺术品拍卖业务的具备《文物拍卖许可证》的企业,也须做“0”申报。

填报务必保证数据准确、完整、翔实,不得空白;所有要求上传之凭证需原件扫描(或拍照),图像清晰,不得造假。

企业当年发生文物和艺术品经营活动而未进行填报的,将按“0”处理,并可能影响到企业往后相关审批和认定。

四、联系方式

系统技术咨询:张   010 – 68391137 - 8011

填报内容咨询:余锦生 010 – 68391137 - 8017

附件:1.数据填报流程

2.《2015年度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专项统计表》

3、全国文物拍卖企业名单(截至2015.12.31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