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拍卖师竞赛暨第四届全国拍卖师竞赛安徽选拔赛竞赛须知
一、选手须知
1、选手参赛时,全部集中在候考区内等待,按抽签顺序由引导员,引导进入竞赛现场。选手竞赛结束后,必须跟随引导员离开竞赛现场在等候区等候。
2、竞赛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部分。选手根据自己的抽签号按顺序进入预赛(即:快速报价);按竞赛成绩选出前20名进入决赛(即:拍卖主持)。
3、参赛选手须着正装进入赛场,不得携带纸、笔进场。进入拍卖主持作自我介绍时,不得透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等相关信息。选手号以编号为准,拍卖师证书号一律以18期开头加上编号就是选手号(举例:如选手编号是8号,可介绍我是国家注册拍卖师,拍卖师证书编号1808)。抽签号只作为参赛选手出场顺序。
二、时间安排
1、6月24日下午2:00-4:00,合肥市奥体中心翰林宾馆大堂报道。4:00选手在多功能厅集中,由评分组主评委介绍有关竞赛规则。
2、6月25日上午7:30参赛选手进入候考区抽签(入场顺序),抽签结束后进入快速报价竞赛(预赛)。
3、预赛结束后,进入决赛的选手进行第二轮抽签,确定决赛选手的出场顺序。抽签结束后进入拍卖主持(决赛)。
三、快速报价(预赛)
(1)总分20分。报价从20000元起价,竞价阶梯为“250”或“258”式(选手抽签决定)。
(2)快速报价限时1分钟。1分钟内 “250”报价须达到8000万元;“258”报价须达到1亿5千万元,为合格报价。报价至合格价位后选手可以停止报价,也可以继续报满1分钟。选手报价时须报出“万、千”。
(3)在快速报价中评委分别举牌6次,选手须点报3次(含3次)以上牌号。
(4)评委根据选手报价速度、正确率和其它要求给予评判,并评出相应的分数。
(5)按快速报价成绩高低产生出前20名进入决赛。
(6)进入决赛的选手,预赛成绩带入决赛。
四、拍卖主持(决赛)
(1)总分80分。决赛选手拍卖主持两个标的,一是资产类,二是艺术品类。
(2)进入决赛选手拍卖主持的考题,由自己抽签选题,不得更换。选题由主持人宣读,选手可用一分钟时间考虑,然后按选定的考题(标的)依次拍卖。
五、拍卖主持评分组成
(一)综合部分(20分)
选手进入现场主持,须按照《拍卖师操作规范》规定,进行一分钟的自我表述(不得透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相关信息)。
主要从六个方面评分:
(1)自我介绍;
(2)语言表达;
(3)报价;
(4)手势表情;
(5)拍卖组织与场上控制;
(6)综合印象。
(二)拍卖主持(60分)
拍卖主持两个标的:一是资产类;二是艺术品类。每题各占30分,其中:第一个标的的起拍价和加(减)价幅度由选手合理自定;第二个标的选手应使用规定的加价幅度“250”或“258”式主持。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评分:
(1)加价阶梯,错、跳、漏价,报错起拍价;
(2)起拍价和加价幅度的合理性,价格引导,泄漏保留价;
(3)不达保留价成交,不按法律法规执行等方面评定分值;
选手主持完毕,应等待评委打分、唱分,由主评委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后,参赛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六、成绩组成
1、快速报价总分2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加权平均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就是选手快速报价环节的得分,取前20名进入复赛,如第20名出现2人及以上分数相同者,抽签决定入围选手。
2、现场主持总分80分,由评委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得分加权平均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就是选手现场主持环节的得分。选手的总分还需由快速报价得分加上现场主持得分之和组成。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取前10名。如出现同分时,视情况进行加题竞赛。
七、注意事项
1、在拍卖主持竞赛现场,当主评委举1号牌后,选手即应落槌成交。
2、竞赛时,选手不得向竞买人和观众寻求提示。如果选手出现违反竞赛规则等行为,评委将对选手予以扣分或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3、选手的比赛成绩,由主评委当场宣布。
4、选手对评定成绩有异议的,可向竞赛仲裁组提出仲裁请求,仲裁意见为最终结果。
本规则解释权属安徽省拍卖协会拍卖师竞赛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