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砀山文旅项目招商--安徽龙顺

砀山县皖北水城棚户区改造综合开发特色文旅项目

招  商  公  告


一、项目概况

1.项目位于砀山县城中部,东至芒砀北路,西至红山路,南至人民西路,北至利民路,占地面积约87公顷(约1300亩)。实际面积及规划条件以土地出让文件的规定为准。

2.项目须结合皖北水城文化旅游项目的整体要求进行规划设计。该项目分为三大功能区块,其中皖北水城文旅区地块用地约295亩;安置区地块用地约320亩(配建40万平方米的安置房);回补商业住宅开发区地块用地约740亩。

3.项目各功能区块建筑容积率按规划分别计算。

4.本项目已纳入安徽省棚户区改造计划,享受棚户区改造所有优惠政策。

5.招商人负责项目地块的征收补偿工作,房屋及门面房依照双向评估、互找差价的原则进行征收,安置方式以具体征收方案为准,地块征收完成后,依照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依法按招拍挂程序出让。如投资人竞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招商人有权要求投资人进一步细化修改规划设计。如投资人未竞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招商人有权使用、细化、修改本项目的规划设计。

6.本地块出让红线以外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招商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投资人竞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红线以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由投资人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7.土地出让时,将回购安置房的楼房栋别、楼层、面积、安置房回购价格作为出让条件。如投资人竞得本项目土地使用权,安置房由投资人负责投资代建,建筑质量须符合国家规定,建设标准须达到设计要求,具体以《土地出让文件》的规定为准。

8.项目投资(以审计为准)用该地块土地出让金偿还。

二、项目约定

1.项目投资合同签订后,招商人先进行安置房地块和文旅地块征迁与土地供应,六个月完成,用于安置房和文旅地块建设,并按合同约定有序推进其他地块征迁工作。

2.项目土地出让时,投资人须参加项目土地的竞买。若不积极参与竞买,造成土地流拍的,招商人有权不退还投资人的竞拍保证金及前期投资。

    3.若投资人竞得项目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红线以内的建设由投资人自行选择采购形式,负责组织工程招标并承担费用。

    4.招商人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征收和土地出让工作,如因招商人原因不能按时完成,因此产生的征收超期费用由招商人承担,超期六个月仍未完成征收和土地出让工作,投资人有权放弃本项目投资权利,招商人收取投资人的投资款应全部退还给投资人,并按投资人竞得的利率标准结算投资回报。

5.因投资人原因,安置房不按时交付的,投资人应赔偿因此产生的超期安置过渡费。

6.项目区域内二环路主干道由招商人出资建设。

    7.若投资人竞得项目土地使用权:

 7.1 295亩的“皖北水城”文旅区地块内的公共建筑、景观建筑,由投资人负责投资建设。

 7.2 经批准,可在其投资范围内免费使用此项目进行广告宣传。

 7.3 投资人负责按照“皖北水城”的理念进行规划设计,可根据实际需要合理配置住宅及商业地产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报县规划部门审批后,按政府供地的顺序依次实施。

 7.4投资人负责“皖北水城”项目文旅市场培育及运营管理,在该文旅项目的前期建设与培育阶段投入不少于2亿元,可以创新投资理念引入旅游演艺公司、途牛旅游网等优质资源和项目的投资合作方共同投资开发本项目,确保各方资源的优势互补。

 7.5投资人保证本项目所使用的“皖北水城”品牌和内容合法,建成后争取成为省重点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力争在五年内达到4A级景区标准。项目享受文化旅游项目的优惠政策及支持。

 7.6由投资人代建约6万平方米的安置房,招商人按成本价(综合土地成本+基建成本+规费及税费成本)回购(具体以土地出让文件的规定为准),用于西北二环路内环城河外拆迁户安置。具体方案报政府规划部门审批同意后,投资人保证30个月内建成并交付使用。

 7.7投资人在本区域内建设占地面积约40亩(不在295亩文旅区用地范围内)的公园,项目区块内利民河段所对应的河道整治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专款用于公园建设。

 7.8项目内按规划应建的人防设施可异地建设在文旅区块的砀郡广场(暂定名)地下。投资人按人防设计要求同步建设人防地下室,配建相应车位的地下停车站。

 7.9为培育文旅产业发展,项目中文旅区块开发和运营所产生的税收,享受国家相关优惠政策。

 7.10土地出让金按照有关规定分批分期到位后,应投资人要求,在投资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后,招商人可将安置房代建款自收到土地出让金十日后支付给投资人。

8.若投资人没有竞得项目的土地使用权:

 在土地全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招商人与投资人结算项目投资款,并按投资人竞得的利率标准结算投资回报。

    竞争人资格要求及项目保证金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须提供本项目实施方案(含规划设计方案);

3.保证金为人民币1200万元,成交后作为项目投资款,在项目最后一次土地出让时,转为土地出让保证金。

四、投资回报

本项目投资回报设置为:

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2倍(包括2倍)。

    咨询、展示及报名、招商(拍卖)、时间、地点

自公告之日起至招商(拍卖)日前一日止,符合资格要求的竞争人,均可向安徽龙顺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砀山县招投标中心202室)提交申请。

招商(拍卖)时间:2017年10月26日10时。

六、竞争方式、

本项目对投资回报、实施方案(含规划设计方案)以评分方式进行竞争(详见评分规则),得分高者竞得项目投资权利。

    其它

1、本次招商活动若有变动,招商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2、如有迹象表明申请人出于恶意目的申请竞争标的的,招商人与有关部门将密切关注,对“恶意串标,索取好处费”等损坏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交保证金不予退还。

3.其他详见《招商文件》。

    八、联系方式

人:先生      联系电话:0557-2250802

联系地址: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砀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