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园小区住宅网络司法拍卖公告(二次)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定于2017年 11月16日上午10时至 2017年11月17日上午10时止(延时除外)在“公拍网”(www.gpai.net)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梦园小区倚云居8幢1单元302室(产权证号:合产051487号),建成日期: 2002年1月31日;建筑面积107.30㎡;所在层数/总层数:3/6;规划用途:住宅;钢混结构;土地使用权性质:国有出让。
评估价:180.5323万元;起拍价:144.4259万元:保证金:18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安徽朗坤拍卖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安徽朗坤拍卖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联系电话见本公告最后部分。看样时间为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不含室内可移动物品),法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以实际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税、费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承担。如买受人延迟缴纳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是否具有竞买资格,请自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 11月12日前通过拍卖辅助机构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可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有意竞买者须以自己的名义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在 “公拍网”上报名并支付竞买保证金18万元,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按原付款方式原渠道如数退还。本标的物竞得者(买受人)应支付的拍卖余款须在 2017 年12月8日17:00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支行;账号: 1020801021000663036000254 】。买受人付清成交价余款后持付款凭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手续等)到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有商业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可于公告期内到:
1、安徽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咨询贷款流程及因贷款涉及到的相关费用。
联系人:陶经理 13965002263、0551-62671808;秦经理 15375336781、0551-62855716。
2、意向竞买人也可采用其他方式筹款。
安徽省蜀山区人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及拍卖平台不确保竞买人能获得担保贷款的资格。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价,则视为接受本公告要求且须在竞得该标的后规定期限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不得以未完成担保贷款手续或其他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支付交易价款,否则视为买受人悔拍。
十一、买受人悔拍、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本《拍卖公告》是本次《竞买须知》等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551-65352185
法院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井岗路1000号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朗坤拍卖有限公司咨询。
拍卖辅助机构:安徽朗坤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经理
咨询电话:0551-64682323 1390969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