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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

拍卖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手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拍卖可以通过其经济功能在市场配置资源中发挥有效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以法律的名义将拍卖界定为“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拍卖制度的首要经济功能就是为市场经济提供服务,促进经济效率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一经济功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争手段配置资源的制度安排。即以公开竞争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通过拍卖方式可以将资源配置到最需要的领域,尤其是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稀有或紧缺资源,通过拍卖,最后成交的买受人通常是具备最佳条件或最需要拍卖标的者,这就可以使资源得到最好的开发和利用,收到“物尽其用”的效果,避免造成资源浪费。

  其次,拍卖规则的实施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拍卖的交易过程具有透明度高的特点,可以避免交易的“暗箱操作”,这样的资源配置结果容易被社会接受,减少了纠纷和交易中的监督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率。

  再次,拍卖具有开拓市场和发现价格的功能。在特殊商品的交易领域,拍卖与普通的商品交易方式相比,具有较为明显的优势,比如冠名权、商标、各种经营权以及文物艺术品等非正常流通的商品的交易,其价值难以合理确定,品质难以准确界定,通过拍卖能在竞争中发现其真实市场价格和形成合理价格。同时将这些产品或财产权利的交易纳入市场中来,扩大了市场交易的范围,促进了资源的有效流通。

                                                 文/张俊伟 山西省阳泉市实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