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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干货有温度!安徽出台30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有干货有温度!安徽出台30条举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12月10日下午,在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吴韦人对安徽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的《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30条举措进行了详细解读。
    “其他省份能降得我们都降,其他省份能给的我们都给,可以说是温度十足、干货十足、获得感十足。”吴韦人介绍,《意见》总体框架为“1+6+1”,分8个方面共30条举措,重点针对民营企业转型难、融资难、市场开拓难等问题,既舍得“真金白银”、给予“十百千”支持,又勇于“拓展空间”、注重提振民营企业家信心。不断营造民营经济良好发展环境,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和创造活力。

    弥补民营经济发展“短板”

    吴韦人介绍,安徽省民营经济最大的“短板”是发展不足,必须将“提升核心竞争力”放在首要位置。为此,重点从四个方面给予支持:从2019年起,安徽省财政统筹新增10亿元,设立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围绕“互联网+制造”、“龙头+配套”、“存量+增量”、“集约+循环”,开展技术改造;加快总规模200亿元的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基金落地;加大“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扶持政策落实力度,探索政府采购首购制度,助力企业开拓市场。

    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

    《意见》统筹运用减税降费、简政放权等,打好企业降成本的“组合拳”,让民营企业轻装上阵,严格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用地用能成本。同时,在既有政策基础上,想方设法克服金融机构“晴天送伞、下雨收伞”的弊端。
    《意见》明确,去产能、去杠杆对各类所有制企业执行同样标准,在安监、环保等领域微观执法过程中,避免简单化,防止政策执行“一刀切”。要坚决破除民营经济市场准入的“卷帘门”“玻璃门”“弹簧门”,帮助民营企业走向更加广阔的舞台。
    要健全政企沟通长效机制、弘扬企业家精神、营造人才成长良好环境,明确党和政府作为经济发展的引导者和社会事务的管理者,在创造和改善发展环境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企业家是民营经济发展的核心力量,必须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让恒产者有恒心。《意见》为此提出了保护合法者利益、完善保护机制、强化法治保障三项举措,保障企业家“安全”。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意见》还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发展民营工作的领导,主要同志亲自负责,分管同志具体抓到位,层层明确落实责任。“把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好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加强组织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形成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吴韦人表示,好政策要真正的惠及广大民营企业,除了健全工作机制,也要强化督促考核,将《意见》落实情况作为“三查三问”和巡视巡察内容。同时,每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对市、县(市、区)发展民营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