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4年4月11日上午10时在阜阳市金山大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阜阳市河滨南路明鸿花园2#3#4#1幢:101铺建面约161.28㎡,参考价135万元,保证金14万元;102-1铺和102-2铺,建面约为124.88㎡,参考价104万元,保证金11万元;109-B铺建面约107.78㎡,参考价104万元,保证金11万元;1幢108铺建面约8.84㎡,参考价10.2万元,保证金2万元。
二、标的展示、登记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 4月10日15时止。展示地址: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意向竞买者请缴纳履约保证金至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拍卖会前一日15时前,持缴纳保证金凭证和相关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款到帐为准)。竞买不成功,保证金退还(不计息)。
注:按照有关规定,与标的相关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应于拍卖会当日到场,参拍的应在拍卖登记时间内缴纳保证金,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缺席则视为放弃。拍卖方式:先整体后分割
收款人 :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户行 :
中行阜阳市人民路支行
账户 :
182700743305
四、咨询电话 :
0551-65571126 18355174908 王萌
阜阳市法院电话:
0558-2198562 黄主任
五、公司地址:
合肥市望江西路信旺.华府骏苑14#2101室
安徽恒元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