砀山县老三中对面地块旧城棚户区综合改造
项目投资权招商公告
为改善砀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参与我县旧城棚户区综合改造工作,依据有关法规,经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砀山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决定以公开竞争的方式,选择砀山县老三中对面地块旧城棚户区综合改造项目投资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该项目座落在梨花路以南,东升路华城公司项目以西,芒砀北路以东,利民路以北地块,总占地面积约290亩(具体以国土部门实地测绘为准)。
由投资人投资建设约15万平方米的安置房(包括8000平方米标准化综合菜市场,其余用地(约200亩)通过招拍挂方式出让用于商住开发(以土地出让文件规定为准)。
二、实施内容及进度
1、实施内容
由投资竞得人提供投资资金:
(1)招商人完成项目区内房屋征收、土地收储报批工作;
(2)投资竞得人负责通过招投标完成安置房、菜市场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具体实施内容以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为准。
2、实施要求
按招商人要求,由投资人负责聘请有资质单位编制项目区内修建性规划和工程施工设计图,并按法定程序审批后实施。
3、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工期按国家工期标准时间内完工。
4、具体实施
竞得人必须在竞得权利后的7个工作日内,持项目成交确认书与招商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并按照该《协议书》约定具体实施。
三、投资及收益分成比例的设置
本项目的投资以审计结果为准(凡实际用于本项目的资金均计入项目投资范围),招商人代表县政府在本项目土地出让总价款数额内据实结算,投资超出土地出让金的部分由投资人承担。
本项目收益分成基础比例设置为政府10%、投资人90%(项目收益为:本项目土地出让金超出投资的溢价部分)。
四、确定投资人方式、起拍价、竞价幅度及方法
本项目为竞争方式选择投资人,采取对项目土地出让金超出投资成本(经审计)结余部分的分成比例进行竞争。
竞争起始价为投资人得90%,竞价幅度为-1%或-1%的整倍数。投资人分成比例低者,竞得项目投资权及收益比例分成权。
五、投资款的结算
在该项目土地出让金全额缴清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招商人与投资人结算项目投资款。
六、投资人的收益
投资人将获得按竞得的比例结算的项目收益。
七、竞争保证金
本项目竞争保证金为人民币3仟万元。
八、其他约定
1.投资人负责筹集该项目所需的资金,确保该项目按协议约定按期完成。根据该项目实施进度,投资人要保证后续资金及时到位,招商人按项目进度提前7日向投资人书面提出资金数额及支付期限,投资人应保证按期投入资金。
2.项目区约200亩形成净地后,县国土局及时启动出让程序,出让起始价由县政府参照评估价和我县市场情况确定。如经两次招拍挂仍未成交,招商人可低于起始价进行公开出让,不足以偿还投资的,不足部分投资方承担。
3.招商人向上争取的财政资金和政策支持,全部用于项目建设。安置房、菜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涉及的招商人及所属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免交。
九、投资竞争人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注册资金在一千万元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申请参加竞争。
十、竞争申请
有意竞争者应自2014年6月17日—2014年6月24日(节假日不休息)持《项目投资竞争申请书》和《保证金交纳凭证》,按招商文件的有关要求向砀山县招投标中心提出申请。
十一、招商文件索取
本次公开竞争选择投资人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商文件》。申请人可在2014年6月17日起到砀山县招投标中心索取。
十二、招商方式的确定及挂牌招商申请的延续
2014年6月24日17时止,取得投资竞争资格的达到二家以上(含二家)时,按现场竞争方式选择;不足二家时,按挂牌竞争方式选择。当采取挂牌竞争方式选择时,竞争申请与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延续到2014年7月2日17时止。
选择方式将于2014年6月24日17时前确定,确定后的选择方式将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投资竞争人。
十三、招商时间及地点
1.现场竞争时间: 2014年6月25日15时
2.挂牌竞争期间: 2014年6月25日8时至2014年7月3日10时
3.地点;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十四、其他事项
1. 本项目招商按照项目收益投资人分成比例价低者得的原则依法确定投资竞得人。
2. 本项目竞争活动若有变动,招商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3. 本项目招商详见招商文件。
十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砀山县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 纪先生
联系电话: 0557--2250802 18900576060
招商人:砀山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