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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院与人行联手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入“黑名单”难
 

   

        江苏高院与人行联手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失信入“黑名单”难        

  当失信被惩戒,被执行人还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吗?记者今日从江苏省高院获悉,该院联合人行南京分行建立了江苏法院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失信惩戒机制,每周向人行提供失信者信息,只需3日内,信息就进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进行披露。

 省高院介绍说,此举是为了加强对被执行人不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行为的制约,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解决执行难问题,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这一机制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建立的。

 记者了解到,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构成失信。

 一旦构成失信,省高院将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提供完整的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为每周收集提供一次,人行南京分行将信息在在3日内传输到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记录、披露和使用。

 江苏省内各金融机构在办理信贷业务时,会检索查询被执行人失信信息,作为综合评定借款人信用的依据。(转载中拍网)